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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個月 ICE 下台南那回,送我到家門口、臨下車前,我曾問他要不要一起去看十一月三日屏風表演班的京戲啟示錄(首演場在台南)。當時他沒什麼反應,我就當作他是興致缺缺。算了,這種事,本來就不能勉強的。


後來剛好 March 也在約我,所以我就答應和她一起去看了。
上星期,預購的票寄來了。
和 ICE 在電話中我有提到:「票來了。」可能是我這句話,讓他以為我要和他一起去看。
ICE:「哦,妳要上來台中嗎!」

我在電話另一頭翻了翻白眼:「首演場在台南,我去台中做什麼?」

ICE:「妳不是說下一回換妳上來台中的嗎?」

我:「咦,你不是不要看?」原來他以為我未經他同意已經先行買票了。

ICE:「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。」

我:「厚~你很奇怪捏。問你又一副不想去看的樣子,我當然找別人跟我一起去看,現在又一副我沒約你的模樣!上回筷子的事也是一樣...........」開始翻起舊帳。

ICE:「不要就是『要』。」

我:「那不是女生專用的嗎?」

ICE:「呃,那當一回女生好了。我說不要就是。」

我:「那如果說『要』呢?」該不會就是「不要」吧?

ICE:「還是。」


是這樣嗎?我懂了。同時心裡也浮現一個邪惡的想法,嘻!不要就是要,要還是要嘛,唔,我知道該怎麼做了。

 

這算不算「欲迎還拒」 

好丫,下一回我就豁出去的大膽問你:「喂,你要不要跟我在一起?」
 
根據上星期某笨蛋的回答,不管答案為何,都是「要」嘛~


不過,這也僅止於「想想」而已。
對啦、對啦,我只敢耍嘴皮子而已,蟻膽的很。


還不是要怪我的麻吉。
我的麻吉王胖子。他的女朋友就是算是有點主動倒追他的,
搞到最後,每每王胖子跟我談到他和他女朋友為什麼會在一起時,總是會加上這一句:「其實她算很主動.........balabalabala...」

所以我一直覺得:
女生只要一主動,就輸掉半壁江山了。

 

 

2007/10/19   06:57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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